“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各公司在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的利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特点★。★”关于未来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强调,要平衡好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关系★★。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记者从多家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到★,预计到8月底将有上百款保险产品陆续下架★★★,有部分已经在7月底提前“退市”★★,涉及重疾险、年金险、增额寿险等多个类型的产品★★。不少消费者也在抓紧最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希望挑选合适的产品搭上预定利率3.0%的“末班车”。
★“本次预定利率降幅在50bps,分红险(预定利率由2★.5%下调至2★.0%)比传统险(预定利率由3★★★.0%下调至2★★★.5%)毛保费敏感度更大。”东吴证券最新研报显示,当传统险预定利率从3.0%下调到2.5%,预定利率越低★★,毛保费上涨幅度越大★★★。短期险和保障功能更强的长期险产品对于利率敏感度相对不高★★★。而本次建立长效动态定价机制利来老牌国际官方入口★,则有助于寿险公司从源头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和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停售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产品。具体来看,新备案的普通型★、分红险★★★、万能险分别下调至2★★.5%、2★.0%和1.5%。本次新规将采用分批下调的方式,普通型保险产品的切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分红险和万能险的切换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在披露红利实现率时,应当以产品销售时使用的演示利率为计算基础。根据消费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不得将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
电话:0351-7658126
传真:0351-7658133
邮箱:admin@antaiholding.com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