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确立委托拍卖制度以来,随着实践深入,司法拍卖进入网拍改革路径,利用网络技术,借力商业平台★★★,实现自主拍卖★★★。浙江法院自2012年6月在全国★“首吃螃蟹”推出司法网拍平台以来★★★,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网络拍卖为常态、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模式。
淘宝网作为我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当时已拥有4亿注册会员★,已积聚了丰富的买方资源,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而且淘宝网以支付宝为支付系统★★,支付手段操作便利★★★、性能稳定、资金安全,已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手段★,为司法拍卖的保证金交付提供便利;淘宝网的拍卖会平台技术成熟★,符合司法拍卖的基本流程要求,稍作改进即可投入运用,可在最短时间发挥实效★★。
据2009年浙江拍卖业协会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年浙江省拍卖业总成交额是788★★.74亿元,其中法院委托司法拍卖成交额154.98亿元,占比19★★★.65%★★★,法院委托拍卖佣金收入为2★★★.4亿元★★★,占40.95%★★★。委托拍卖仅以占比近二成的成交额支出了总额四成多的佣金,其佣金成本明显高于其他商业拍卖。
后来浙江高院在温州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鹿城模式★,试水网拍房产按揭,浙江全省已有10个中院与房管部门及银行签订纪要。而对于拥有本地户籍、符合社保缴纳的买受人,首套房可按揭70%,二套房可按揭30%★★。
第一轮网拍一旦出现流拍,会进入下一次拍卖的程序。不动产三次流拍、动产二次流拍后就会进入到变卖程序,如果变卖不掉,就只能以物抵债了★★★。
在最高人民法院强调“阳光司法”和★“互联网思维”的今天,跨省域★、跨时段的司法拍卖正在互联网上进行,银行可为买受人提供最高七成的按揭贷款。截至目前,浙江,江苏★、河南、福建、北京等6省(市)全省(市)入驻;广东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试点,合计覆盖我国2/3的省份。
即便网拍已经实现全覆盖,但为了避免以物抵债回到过去的老路★★★,浙江高院法官们绞尽脑汁。去年初,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鹿城区人民法院在当地房管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国率先搭建了网拍房产的按揭平台,有效破解了房产网拍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提高了网拍房产的成交率。
2014年浙江全省103家法院进行淘宝网线件拍品的拍卖,全省网拍率为93★.97%★★★,成交率为89.47%,平均溢价42.11%★,比过去传统委托拍卖分别提高13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总成交额224.17亿元★★,为当事人省下佣金5亿多元。拍品种类五花八门,有车辆★★★、机器设备、工业原材料★★★、废旧物资等动产★★★,也有住宅、厂房、商业用房等不动产,还有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排污使用权等。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普及,为法院自主拍卖提供了新思路、新条件。把拍卖现场搬到互联网上,可以利用互联网不受地域限制、信息传播功能强的特点,最大限度地披露拍卖信息★,公开司法拍卖从启动到结束的全过程;用计算机程序代替拍卖师,实现自由报名、匿名竞价、自动确认拍卖结果,极大地压缩了人为操作空间。在司法拍卖中引入互联网技术是顺乎时代发展的自然选择★★★。
2012年8月3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颁布,其中删除了★“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表述★,改为★“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至此,对主体合法性的质疑嘎然而止。
浙江法院选择了自主拍卖,其主要原因是在委托拍卖的框架下,由于第三方机构的商业趋利性★★,不可能实现拍卖“零佣金”;同时,也很难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拍卖的透明度★。
2008年以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执行程序中待处置涉讼财产的数量随之暴涨★★,委托拍卖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首当其冲的是司法拍卖佣金高的问题★,企业界对此反映不断,认为这项费用大大加重了困难企业的诉讼负担。对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下调佣金收取比例,实际降幅达36.14%。但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和企业联合会仍有意见,认为司法拍卖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工作,理应由法院来完成,不应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企业也不应再支付拍卖佣金。浙江省委领导对此问题也要求浙江高院予以重视。与此同时★★,浙江高院也发现下调佣金后★,委托拍卖存在的拍卖宣传范围窄、参与竞买人少等问题依然未能得到解决,特别是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为此,浙江高院把司法拍卖工作改革提上议事日程。
“一些中介公司先在淘宝网上搜寻正在公告拍卖的房源,然后按图索骥上门撕掉封条换下锁芯★★★,私自联系客户上门看房。因为大多数人对司法网拍并不熟悉★★★,中介公司会开出一个打包价,然后冒名顶替以客户名义竞拍★★★,从中赚取差价。★★★”江干法院执行庭庭长张帆说,在江干法院处置拍卖的房产类案件中,已发生破坏★★、扰乱司法拍卖事件19起★。通过有效的专项行动,遏制了此类现象的蔓延。
为了获得更好的使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360浏览器、IE11浏览器★★。
去年2月,江干法院查封盛世钱塘的一套房屋后★★,贴上封条,并将房源信息挂上淘宝网准备司法拍卖。但挂出没多久,就接到物业反映称房子漏水★★。执行人员现场查看发现门打不开★★★,封条也已被撕毁,只能换锁,并再次贴上封条。过了几天,执行人员再去现场时发现房门打开,房产中介带着客人在看房。调查才知是中介将封条撕毁换掉锁芯★★,就这套房子,法官贴封条、中介撕封条,来来折腾了5次★,严重妨害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此,法院对这名中介人员处以司法拘留15日,对所属中介公司罚款30万元。
随着司法网拍以其零佣金和公开透明给当事人带来实惠,却出现房产中介擅自撕毁法院查封的房产封条,利用竞拍者对司法网拍程序的不熟悉来牟取非法利益。去年,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为由,对两名中介人员处以司法拘留,对其所属的两家中介公司分别处以20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首次对扰乱司法网拍的房产中介给予制裁。
这一改革方案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很大影响★★。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充分肯定了浙江的做法。他指出:“从浙江等地法院的做法看,网络拍卖模式有助于实现案件管理系统和拍卖交易平台的对接,提高执行效率,有助于杜绝幕后串通行为★,减少司法腐败,有助于降低拍卖成本★★★,满足当事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的需求★★★。★★”
“拍卖法调整的对象是商业拍卖行为,司法拍卖并不受其调整★★★。”浙江高院为此专门成立课题组调研认为,从立法沿革来看,民事诉讼法历次修改均规定法院有权拍卖涉讼财产,司法拍卖自主权是法律赋予法院的固有权力★,其合法性基础来自法律授权。
在另一家中介门店★★,一名中介人员同样被法院执行人员带走,面对买家的指证,他承认自己的撬锁行为。法院考虑他到案后态度较好★★,对其处以司法拘留5日★,所属中介公司被处以罚款20万元。
通过对电子商务常见模式的反复对比和国内各大交易网站的比较筛选,浙江法院最终选定了淘宝网为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淘宝网是以C2C为经营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能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卖方在交易中具有主动权且卖方模式开放,符合司法拍卖法院自主性的要求。
浙江司法网拍工作推出伊始,法院自主拍卖的主体合法性曾经遭遇质疑与误解。有观点认为,法院自主网拍违反了拍卖法关于“拍卖企业从事拍卖活动★”的规定★★★。
司法拍卖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这一公权力的行使★,事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关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199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委托拍卖制度★,促进了司法拍卖的发展★。但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委托拍卖日渐凸显出处置周期长、费用高、易产生权力寻租等难以克服的弊端★★★,已成为亟须被改革的对象★。
“海内外任何网民都能围观网拍全过程,没有任何门槛★★。透明的司法拍卖环境★★★,增强了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安全感。★★”聂纵说,截至目前★★,尚未接到过对网拍中暗箱操作、贱卖拍品的反映和投诉。以前基层法院也反映★★★,委托拍卖时总有一些人到法院打听涉诉财产拍卖的★★“内部消息★”★,如今这种现象已几近绝迹。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从2012年开始★★★,浙江法院对司法拍卖制度进行改革★,形成了依托淘宝网由人民法院自主在互联网上开展司法拍卖的改革方案★★★。每一天,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聂纵和他的同事们都小心谨慎,生怕被竞买人、被执行人“扣帽子★”:★★“过去搞委托拍卖★,拍高了说我们串通债权人★,增加竞买人成本;拍低了说我们贱卖涉诉财产,清偿债务后把钱中饱私囊——两头不讨好。还是让电脑程序说了算,法院少了是非★★,法官更加省心★。★★★”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司法拍卖既可以委托拍卖★★★,也可以由法院自主拍卖。针对委托拍卖日趋明显的弊端★★,实务界对委托拍卖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上海法院通过归口管理、委拍分离、拍卖公司入选名册末位淘汰等制度,对委托拍卖制度予以完善;重庆法院则于2009年修订地区法院拍卖规程,在保留拍卖机构的基础上,引入产权交易所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即将竞价、定价环节从拍卖机构剥离★,防止拍卖机构一家★“独揽大权★★★”★★。
经过沟通★★,淘宝网承诺为法院司法拍卖提供免费交易平台和技术服务,满足司法网拍“零佣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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